本月是药店自查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监管工作的最后一个月,仅剩17天!
下月起,新一轮执业药师检查开始!新规来了——执业药师“1+2”配备、1名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的药店不得超过20家……
7月1日起天津有新政策
依天津市药监局通知要求,7月1日起,天津市药监局将对执业药师不能尽职履责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,一律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,并实行动态管理。
距离药店自查阶段结束仅剩17天,仍未完成任务的药店应围绕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尽快开展自查和整改。
执业药师不能尽职履责的药店要主动申请注销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,暂停处方药销售;执业药师能够在岗履职的,不得降低配备使用要求。
天津执业药师配备有新要求
按照经验范围划分,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存在差异:
1
经营处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
应当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及2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;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,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执业药师。
2
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
应当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及至少1名具有中药调剂能力的人员。
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,应当配备至少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。
3
开展远程药事服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
每名执业药师服务的药店不超过20家,每增加20家药店增加1名执业药师(不足20家按20家计算)。如有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店,配备的执业药师中应有合理数量的执业类别为中药学的执业药师。
各地紧跟政策改革
除天津外,江苏、江西、安徽、贵州、甘肃等省市也在近一个月先后公开了其执业药师专项整治情况、计划。
国家致力于为药店人及执业药师创造更加规范有序的行业环境、以及公平竞争的工作环境!
有序的行业规范才能带动行业快速发展!各执业药师们,未来你们的工作环境将更加的规范有序,更有利于你们施展自己的专业技能!还没拿证的考生,在最后的145天,请合理制定学习计划,争取今年拿证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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