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好药店人和执业药师!广东明确:常态化防控期间,“四类药品”可以正常销售了!
“四类药品”销售无需实名登记
7月5日,广东药监局发布《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(2022年第二版)》,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出现本土疫情后两种情况,分别对药店提出新要求。
01常态化期间
在常态化防控期间,零售药店应当对进店顾客开展“三查验”(全程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、出示健康码),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。销售《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》药品无需实名登记报告。
这意味着,时隔两年,“四类药品”终于可以正常销售了。
02出现本土疫情时
在出现本土疫情的辖区内,零售药店应当立即启动自动响应和购买《目录》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机制,同时保持“分级管控”措施:
中高风险地区:暂停销售直至风险解除,面对必须服用《目录》内药品者,需按属地防控指挥办的规范要求用药或指引前往医疗机构就诊;
低风险地区:指引购买《目录》药品人员开展核酸检测,并如实记录,必要时指引顾客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。
03线上药店规范
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不得向中、高风险区域销售配送《目录》药品。在销售《目录》内药品时,应当按照“线上线下一致”原则销售,如无法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的,不得通过网络销售《目录》药品。
药店经营有望回暖
此次广东提出常态化防控期间购买“四类药品”无需实名登记,不仅方便了市民购药,也将一定程度上缓解药店人的经营压力。随着“四类药品”限售影响逐渐消退,零售药店客流有望提升。
同时,值得关注的是,近段时间以来多地区流感反弹持续提振市民的购药需求,在这方面,药店经营也或将迎来小幅回暖。
执业药师工作压力将大幅减少
近几年因为疫情,在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们增加了不少疫情防控的工作和硬性要求,药店“四类药”销售成为不少药店人的“噩梦”。
同时执业药师在做病情判断和药品推荐时也有很多禁忌和注意事项:从禁止推荐“四类药”,到顾客没有核酸证明不可推荐“四类药”,再有不少药店执业药师因未及时申请处方或没有及时登记顾客信息,而被立案调查或移交公安部门查处……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执业药师的工作难处。
目前,执业药师在政策的不断细分和优化下,迎来工作难度的降低和工作内容的减少。从广东给出精准的37个药品目录,到针对不同风险区域分级管控,再到取消常态化防控期间“四类药品”登记流程,广东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越来越精准科学,值得全国推广。
有在广东药店就业的执业药师吗,是否开始享受该政策?而其他省份,在疫情好转的情况下,是否也给出了不同的防疫要求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讨论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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