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16家药店在出售需登记顾客信息的药品时,帮助购药人填报大地址、空地址,被要求立即进行整改。
目前仍有多种药品在售卖时需要登录顾客信息,执业药师一定要重点关注。
16家药店被要求整改
近期,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域内352家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,并逐户送达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》,加强对药店经营者、从业人员和购药群众的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教育宣传。
检查中发现,有16家药店存在未认真核对购药人填报的实际居住地址信息、甚至帮助购药人填报大地址、空地址等情况进行《药店日常监管记录表》情况登记,要求药店立即进行整改,并不定期进行抽查。
这37类药需实名登记
前段时间,疫情防控逐步常态化,广东、宁波、温州等地先后放开“四类”药品正常销售,但常态化并不意味着放松警惕。
若出现本土疫情,执业药师在指导用药时,需重点关注这37类药,引导顾客登记详细个人信息。
个人信息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、电话、地址,顾客购买药物时的症状以及简要的流行病学信息等。其中,地址一栏要求填写范围具体到街道,不可填报大地址、空地址。
执业药师如何发挥哨点监测作用?
打卡留痕。药店应当注册场所行程打卡功能,加强营业场所防护措施,做好顾客进店和购药打卡留痕。
进店必查。药店人员包括执业药师,均需对顾客进店检测负责。对顾客进行测提问、佩戴口罩、查健康码。发热人员、“黄色”健康码人员不得入店购药。
售药必报。执业药师在指导顾客使用《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》药品应详细询问患者身份、详细居住地址、联系方式、患病症状和14天旅居史,是否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并将相关情况录入“省智慧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”。
耐心解释。执业药师在妥善处理信息登记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积极耐心向购药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释工作,引导群众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内部防护。除了以上几点,执业药师在店内还需跟进做好营业场所定期消杀和通风排风措施,从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,佩戴口罩,做好健康监测。
目前依旧处在战胜疫情的重要阶段,执业药师们要重点关注需实名登记的药品,切不可图方便而影响到疫情防控,而是要坚守自己“哨点人”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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