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消息!四川省开始探索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。执业药师可认定为主管药师,还可申报副主任药师!一起来看看吧
执业药师可评职称
9月16日,四川省药监局公布了《四川省非临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公布了申报明细:
从上表可以看到,执业药师申报主管药师职称,无需进行考试,只要满足下列条件直接,可直接认定为主管药师:
1、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;
2、具备药学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;
3、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,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;
4、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专学历,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,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。
此外,执业药师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——副主任药师。
(1)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;
(2)具备药学相关专业大专学历,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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